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02号)和阜阳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管理服务问题的通知》(阜人社〔2018〕172号)精神,现将2023年太和县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
毕业两年以内(即2022届、2023届)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补录岗位及数量
补录岗位是太和县历年开发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中,因多种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本次计划补录32名基层特定岗位人员。
三、补录原则
按照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补录的原则,统一组织补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taihe.pzhl.net/index.php),填写《2023年太和县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95×413像素,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3日16∶00。
3.报名确认。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10月13日20∶00前可随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未通过审查的,在10月13日20∶00前完善信息后可以再报。
4.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合计90元/人。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0月14日16∶00前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于10月26日8∶00至10月29日8∶00直接从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2.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9日上午8∶00-9∶30《职业能力测试》;10∶00-12∶00《申论》。
3.笔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4.笔试成绩。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五、资格审查、体检、递补和公示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体检资格。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人员递补。对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依据岗位空缺,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对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资格审查和体检程序。
4.公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体检合格人员等相关信息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中“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模块和太和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5.聘用上岗。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补录人员,由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笔试成绩选择上岗。补录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六、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管理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阜人社〔2018〕172号)和《关于进一步调整就业创业有关政策的通知》(阜人社秘〔2022〕26号)执行。工资主要由基础薪资、工龄薪资、绩效薪资构成,其中:基础薪资2680元/月、绩效薪资300元/月、工龄工资每年30元,随着工龄增长。由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发放工资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最终成绩结果保留1年。期间如因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此次公开招聘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2.本次考试无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补录人员的笔试成绩、公示和聘用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s://www.taihe.gov.cn/)或关注太和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58-8691601;监督举报电话:0558-8621066。
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6日